国家林草局
能源政策
D1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国际竹藤中心2026年度科技人才招聘公告
发布:2021-08-01
· 事件:2021-08-01
2026-04-29 来源: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政府网【字体:大中小】打印本页分享到: 2026-04-29 来源: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政府网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需要,国际竹藤中心决定招聘海外科技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国际竹藤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是2000年经中央编办、科技部、财政部批准成立的非营利性科研事业单位,隶属于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能源综合科技
2026-04-29
来源: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政府网【字体:大中小】打印本页分享到:
2026-04-29
来源: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政府网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需要,国际竹藤中心决定招聘海外科技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国际竹藤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是2000年经中央编办、科技部、财政部批准成立的非营利性科研事业单位,隶属于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主要开展以竹藤为特色,兼顾木材、花卉等其他生物质资源培育和利用科学研究工作,宗旨是为第一个总部设在中国的政府间国际组织——国际竹藤组织(INBAR)提供科技支撑,推动中国和世界竹藤事业可持续发展。
中心内设10个职能处室、6个研究所和1个省部共建重点实验室。经中央编办批准,2021年8月组建成立了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三亚研究基地(独立法人单位)。中心在安徽黄山、海南三亚、山东青岛建有野外试验与科技基地以及国家竹藤花卉种质资源库,拥有国家竹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竹林生态系统定位观测研究站等科研平台以及中国竹藤品牌集群、以竹代塑国家创新联盟等产学研平台,承担国际标准化组织竹藤技术委员会(ISO/TC296)秘书处工作,依托中心成立了生物资源利用科学研究院、国家以竹代塑创新研究院。
本次计划招聘科技人才岗位1个,招聘部门为竹藤生物质新材料研究所,岗位类型和等级为专业技术中级岗位,岗位名称为竹木结构研究岗,主要从事竹质工程材料及其构件的设计、评价与应用研究,研发竹木结构用材料和构件,并对其连接、抗震性能进行设计和评价,拓展竹质工程材料在建筑结构中的应用。
因落户指标限制,只招收海外留学回国人员。考生应于2026年12月31日以前获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岗位要求的专业条件均为应聘人员获得的最高学历所对应专业。考生须提供能够证明本人留学身份和经历的相关证明材料。
2.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1.具有博士学位,年龄40周岁以下(1985年4月1日以后出生);
2.所学专业为土木工程、工程力学、木结构、环境科学、材料科学等相关专业;
3.近5年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高质量英文论文2篇及以上(其中影响因子≥5.0中科院分区工程技术类1区TOP期刊论文1篇及以上);
6.符合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关于留学回国人员申请就业报到和在京落户的有关规定。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党籍、公职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在国家法定考试、各级公务员及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还在禁考期的;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应聘人员不得报名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应聘人员如实客观填写报名信息表(见附件),并提交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包括: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明材料,学术论文全文(含封面和目录)和所有科研项目、奖励及专利、标准等证明材料,反映应聘人员能力和业绩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以及在国外留学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一并发送至中心人事处电子邮箱:renshi123@icbr.ac.cn。邮件名称设为“科技人才+姓名+研究方向”。除个人基本情况外,还应准确填写家庭成员信息(应包括父母、配偶、子女姓名、工作单位及职务等),如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人员在我中心或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机关、派出机构、直属单位担任处级及以上领导干部的,必须如实准确填写。应聘人员在报名时应当签署诚信承诺书,承诺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并承担不实承诺相关责任。
报名截止后,中心按照招聘公告确定的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包括应聘人员是否存在需回避的情形),确定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并在中心网站公布,未通过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该岗位计划招聘数的比例未达到3:1的,由中心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是否按照实际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组织招聘。如取消招聘计划,在中心网站面向社会公布。
中心成立专家组(其中外聘专家不低于1/3),通过应聘人员学术汇报、专家组质询交流等方式,综合考察应聘人员适应岗位要求的专业素养、学术水平和工作能力等。根据专家论证结果,按照人选和岗位1:1的比例确定初步人选,成绩不低于60分的应聘人员方可被确定为体检和考察人选。
体检由中心统一组织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未经同意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体检合格的,由中心组成不少于2人的考察组,重点考察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同时审核其人事档案并对其应聘资格条件进行复核。
如出现因体检或者考察不合格、体检和考察人选自愿放弃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缺,可视情况按照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或取消相应岗位招聘计划,并在中心网站公布。
根据专家论证、体检和考察结果,经中心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在招聘公告发布渠道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