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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新型储能电站建设“质监大纲”发布

发布:2026-05-20 · 事件:2026-05-20
中国储能网讯:(记者刘园园)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新型储能电站建设工程的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国家能源局日前印发了《新型储能电站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大纲》(以下简称《质监大纲》)。 “‘十四五’规划实施以来,在政策引导和市场需求双轮驱动下,新型储能从试点示范转向规模化商用,进入快速发展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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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储能网讯:(记者刘园园)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新型储能电站建设工程的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国家能源局日前印发了《新型储能电站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大纲》(以下简称《质监大纲》)。 “‘十四五’规划实施以来,在政策引导和市场需求双轮驱动下,新型储能从试点示范转向规模化商用,进入快速发展阶段。”国家能源局有关负责人近日对《质监大纲》进行解读时表示,近年来,电力质监机构总体掌握了相关类型工程质量管控薄弱环节和易发多发问题,制定《质监大纲》可进一步固化相关质量监督经验,规范质量监督工作,促进工程建设质量水平持续提升。 该有关负责人介绍,《质监大纲》适用于电力行业(电源侧和电网侧)功率100兆瓦及以上的电化学储能、压缩空气储能电站建设工程,电力行业其他规模以及其他类型新型储能电站建设工程可参照执行。《质监大纲》不适用于用户侧储能电站建设工程。 《质监大纲》主要包括通用部分质量监督和专用部分质量监督两部分内容。其中,通用部分质量监督适用于各类新型储能电站建设工程,包括首次质量监督以及地基处理、建筑工程交付使用前等质量监督内容,并按照建设时序设置监督阶段。专用部分质量监督根据工程类型分为电化学储能电站工程质量监督和压缩空气储能电站工程质量监督。 上述有关负责人介绍,对于施工验收、安装调试标准体系尚不完善的部分类型的新型储能电站建设工程,国家能源局根据相关工程质量验收特点和实践经验,参考其他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大纲,制定了相应质量监督条款。 1、凡注明来源为“中国储能网:xxx(署名)”,除与中国储能网签署内容授权协议的网站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储能网)”的作品,均转载与其他媒体,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但并不代表中国储能网赞同其观点、立场或证实其描述。其他媒体如需转载,请与稿件来源方联系,如产生任何版权问题与本网无关。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以及引用的图片(或配图)内容仅供参考,如有涉及版权问题,可联系我们直接删除处理。请在30日内进行。 4、有关作品版权事宜请联系:13661266197、 邮箱:ly83518@126.com 版权所有:中国储能网© Copyright 2009 - 2026. All Rights 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新闻和版权信息联电话:010-88337719、010-88337717 京ICP备12023756号-1京公网安备11010202010553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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