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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十五五生态省建设:建筑领域积极推广应用光储直柔、建设共享储能
发布:2026-06-16
· 事件:2026-06-16
中国储能网讯: 6月,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十五五”生态省建设暨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文件明确从三个方面加快打造新型能源体系,其中包括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坚强智能电网,推进闽赣联网等工程建设,强化跨省跨区电网互联。有序建设新型储能设施,推进微电网、虚拟电厂、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建设,力争年度新增清洁能源电量逐步覆盖全社会新增用量。 大力发展非化石能源。加快近海风电项目建设,稳妥推进闽南深远海风电基地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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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储能网讯:
6月,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十五五”生态省建设暨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文件明确从三个方面加快打造新型能源体系,其中包括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坚强智能电网,推进闽赣联网等工程建设,强化跨省跨区电网互联。有序建设新型储能设施,推进微电网、虚拟电厂、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建设,力争年度新增清洁能源电量逐步覆盖全社会新增用量。
大力发展非化石能源。加快近海风电项目建设,稳妥推进闽南深远海风电基地建设。积极安全有序发展核电,推进漳州、宁德、霞浦等核电机组建设,探索利用核能供热。积极探索绿色氢基能源制取与利用,加快氢能基础设施建设,清洁能源装机比重大于68%。
此外,文件还提出要推动绿色低碳技术创新应用。强化低碳零碳负碳、生态环境治理等关键技术攻关,协同开展大电网智能调度与控制、全柔性灵活配电系统、终端用能电气化与互动运行等技术攻关。深化减污降碳协同创新,加快先进适用绿色技术创新成果转化应用。尤其在专栏三“产业绿色化建设工程”中,明确提出支持新型固态电池、先进电化学储能技术、可再生能源制氢等技术研发。
此外在专栏五“绿色智慧生活方式建设工程”,也明确了关于充电设施、光储直柔、微电网建设工程计划。
布局沈海等高速公路服务区充换电网络,推进主要公路服务区、港口等建设新能源车辆快充(换)电站、大功率充电设施,建设零碳运输走廊。到2030年,福州、厦门等城市核心区公共充电服务实现全覆盖,沿海主要港口和重点行业清洁运输比例力争达到85%以上,新增汽车中新能源车占比达到60%。
推动工业厂房、公共建筑等新建建筑光伏一体化建设,积极推广应用光储直柔技术,建设光伏停车场、共享储能设施,规模化发展绿色建筑、超低能耗建筑和零碳建筑。
建设绿色友好校园,鼓励学校与新能源企业共建零碳实验室。打造零碳医院,推动医院建筑光伏一体化、医疗系统低碳技术应用。推动福州、厦门开展零碳商圈试点,推动商业综合体开展建筑节能低碳化改造、智能微电网改造。
此外文件还提出:加快建立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支持重点企业探索建立全生命周期碳足迹管理体系,积极参与锂电池、新能源汽车、光伏等重点产品碳足迹标准制定。深化锂电池、纺织品等产品碳足迹标识认证试点,推动碳标识应用。其中在专栏一“低碳零碳载体建设工程”,包含碳达峰试点、零碳园区、零碳工厂以及零碳海岛等多个领域建设计划。
1.推进碳达峰试点建设。完善国家级试点引领、省级试点扩面的梯次推进体系,积极推进南平市、莆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国家碳达峰试点,加快省级碳达峰试点建设。
2.完善零碳园区建设体系。积极推进国家级零碳园区建设,打造一批省级零碳园区,鼓励通过工艺流程升级改造、电气化替代、绿电直连、先进装备技术应用、废弃物多级循环利用及碳捕集、利用与封存等促进整体性节能降碳增效。
3.大力推动零碳工厂建设。遴选一批零碳工厂,鼓励开展重点工业产品碳排放核算,推进零碳电力、热力、氢能和燃料供应,建设工业绿色微电网。持续开展节能降碳诊断、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推动工业深度脱碳等低碳技术示范工程。
4.打造低碳零碳海岛标杆。推进零碳智慧新能源岛建设,鼓励岛屿景区加强新能源汽车、电动船舶推广应用。积极推进平潭零碳国际旅游岛、湄洲岛等近零碳岛屿建设。推广鼓浪屿等岛屿电动接驳车与智能垃圾分类系统经验。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福建省“十五五”生态省建设
暨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现将《福建省“十五五”生态省建设暨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福建省“十五五”生态省建设暨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福建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孕育地和实践地。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工作期间,极具前瞻性地提出“生态省”建设战略,为福建生态文明建设谋篇布局,留下了宝贵的思想财富、精神财富和实践成果。“十四五”以来,习近平总书记两次莅临福建考察,多次作出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殷切嘱咐全省上下接续努力,深化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构建从山顶到海洋的保护治理大格局,为福建持续深化生态省建设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五年来,我们积极传承弘扬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工作期间开创的生态文明建设重要理念和重大实践,全力推进生态省建设,持续深化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和美丽福建建设,实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和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协同并进。
在新的发展阶段,为更高起点建设生态强省、深化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打造美丽中国省域先行区,根据《福建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深化生态省建设 打造美丽福建行动纲要(2021—2035年)》等制定本规划。规划期为2026—2030年。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福建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生态环境法典,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高标准深化习近平经济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高站位锚定碳达峰碳中和目标、高质量推进绿色转型、高效能治理生态环境、高水平建设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加快构建从山顶到海洋的保护治理大格局,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中国式现代化建设贡献福建方案。
到2030年,全面实施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现代化产业体系更加完善,重点行业能效达标杆水平的产能比例进一步提升,碳排放总量在2030年前实现达峰;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生态质量指数全国领先;城乡建设绿色发展步伐加快,城镇新建民用建筑实现绿色建筑全覆盖,绿色低碳生活方式深入人心;海峡两岸生态环境交流合作持续深化,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取得新的标志性成果,美丽中国省域先行区基本建成。
到2035年,二氧化碳排放达峰后稳中有降,主要资源利用效率进一步提升,绿色生产生活方式成为社会自觉,生态环境健康优美,美丽中国省域先行区实现高质量示范引领,经济社会发展全面进入绿色低碳轨道,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基本实现,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福建范例。
二、坚持“双碳”引领,积极稳妥推进和实现碳达峰
实施以强度控制为主、总量控制为辅的碳排放双控制度,深入实施碳达峰十大行动,建立健全地方碳考核、行业碳管控、企业碳管理、项目碳评价、产品碳足迹等政策制度和管理机制。
1.科学有序开展碳达峰碳中和综合评价。落实碳达峰碳中和综合评价考核制度,压实减碳降碳责任。建立省、市两级碳排放预算管理体系,按年度开展碳排放情况分析和目标预测。
2.完善重点行业领域碳排放预警管控机制。以电力、钢铁、有色、建材、石化、化工等工业行业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等领域为重点,完善碳排放核算标准和技术规范。摸清重点行业领域碳排放底数,常态化开展形势分析和动态监测预警。高质量推进国家碳计量中心(福建)建设。
3.完善重点用能和碳排放单位管理机制。建立健全重点用能和碳排放单位节能降碳管理档案,实施“一企一策”精细化管理,强化重点排放源碳排放智能监测,探索从能源结构、生产过程到供应链协同减排。
4.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碳排放评价。加强项目能耗、煤耗和碳排放等综合审查评价,新(改、扩)建高耗能高排放工业项目在纳入国家规划布局以及履行审批、核准、备案手续时应制定碳排放等量或减量置换方案。
5.加快建立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支持重点企业探索建立全生命周期碳足迹管理体系,积极参与锂电池、新能源汽车、光伏等重点产品碳足迹标准制定。深化锂电池、纺织品等产品碳足迹标识认证试点,推动碳标识应用。
1.推进碳达峰试点建设。完善国家级试点引领、省级试点扩面的梯次推进体系,积极推进南平市、莆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国家碳达峰试点,加快省级碳达峰试点建设。
2.完善零碳园区建设体系。积极推进国家级零碳园区建设,打造一批省级零碳园区,鼓励通过工艺流程升级改造、电气化替代、绿电直连、先进装备技术应用、废弃物多级循环利用及碳捕集、利用与封存等促进整体性节能降碳增效。
3.大力推动零碳工厂建设。遴选一批零碳工厂,鼓励开展重点工业产品碳排放核算,推进零碳电力、热力、氢能和燃料供应,建设工业绿色微电网。持续开展节能降碳诊断、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推动工业深度脱碳等低碳技术示范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