储能网
solar_pv
D2
2026-05-25新疆自治区完善发电侧容量电价机制6月执行
发布:2026-06-01
· 事件:2026-06-01
中国储能网讯: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日前印发《关于完善我区发电侧容量电价机制有关事宜的通知》,将于6月1日起正式执行。 容量电价通俗来说就相当于给火电、储能这类调节性电源,按照装机容量发的一笔“保底工资”。这类电源不用时刻满负荷发电,主要承担电网调节保供作用。当风电、光伏等新能源发电量充足时,它主动减产、为新能源发电腾出空间;而当新能源发电不足、电网用电紧张时,它能及时补上缺口,保障全区电力供应平稳可靠。
能源金融电力系统
中国储能网讯: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日前印发《关于完善我区发电侧容量电价机制有关事宜的通知》,将于6月1日起正式执行。
容量电价通俗来说就相当于给火电、储能这类调节性电源,按照装机容量发的一笔“保底工资”。这类电源不用时刻满负荷发电,主要承担电网调节保供作用。当风电、光伏等新能源发电量充足时,它主动减产、为新能源发电腾出空间;而当新能源发电不足、电网用电紧张时,它能及时补上缺口,保障全区电力供应平稳可靠。这次出台的新规聚焦煤电、气电、抽水蓄能、独立新型储能等不同电源类型,分类优化容量电价标准,健全市场交易与配套费用机制,保障调节性电源能够长期稳定运行、随时待命。其中,煤电机组容量电价标准调至每年165元每千瓦,抽水蓄能电站按开工时间分阶段核定电价。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能源价格处副处长 黄艳:对调节性电源企业,总体企业收益稳定;对居民、农业用户的电价水平没有影响;对工商业用户,交易价格和系统运行费一降一升形成对冲,购电成本也是基本不变的。
下一步,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将联合相关部门,开展机组认定、项目清单动态调整、电费结算考核等工作,保障新规落地见效。
1、凡注明来源为“中国储能网:xxx(署名)”,除与中国储能网签署内容授权协议的网站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储能网)”的作品,均转载与其他媒体,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但并不代表中国储能网赞同其观点、立场或证实其描述。其他媒体如需转载,请与稿件来源方联系,如产生任何版权问题与本网无关。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以及引用的图片(或配图)内容仅供参考,如有涉及版权问题,可联系我们直接删除处理。请在30日内进行。
4、有关作品版权事宜请联系:13661266197、 邮箱:ly83518@126.com
版权所有:中国储能网© Copyright 2009 - 2026. All Rights 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新闻和版权信息联电话:010-88337719、010-88337717
京ICP备12023756号-1京公网安备11010202010553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