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伏們 微信公众号 行业动态

风、光20.9GW!云南下发2026年第一批新能源指标

发布:2026-06-05 07:02:20 · 事件:2026-06-05 07:02:20
6月3日,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云南省能源局发布《关于印发云南省2026年第一批新能源项目开发建设方案的通知》。 云南2026年第一批新能源项目共有274个,装机规模2094.435万千瓦。其中,集中式光伏项目118个,装机1111.5万千瓦;集中式风电项目156个,装机982.935万千瓦。 根据开发项目清单,16个地级市/州中,普洱市新能源项目规模最大,共499.475万千瓦。楚雄州、 红河州、 大理州次之,新能源规模达2GW。
风电施工光伏智能电网氢能电力系统
6月3日,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云南省能源局发布《关于印发云南省2026年第一批新能源项目开发建设方案的通知》。 云南2026年第一批新能源项目共有274个,装机规模2094.435万千瓦。其中,集中式光伏项目118个,装机1111.5万千瓦;集中式风电项目156个,装机982.935万千瓦。 根据开发项目清单,16个地级市/州中,普洱市新能源项目规模最大,共499.475万千瓦。楚雄州、 红河州、 大理州次之,新能源规模达2GW。 文件指出,光伏项目自本方案印发之日起1年内未开工建设的,由省级调出开发建设方案;风电项目自本方案印发之日起1年内应具备核准条件。云南电网公司要根据片区新能源项目开发情况加快输变电项目建设进度,保障新能源接网需求。 深化融合(集成)发展。有序推动绿电直连、源网荷储等就近就地消纳新模式及绿电制氢(氨醇)等非电利用新业态,促进新能源与产业融合集成发展。持续巩固拓展光伏项目“板上发电、板下种植、板间养殖、固土保水”立体发展模式,健全完善联农带农机制,助力乡村振兴。支持火电与新能源联营发展,在全省范围内为火电项目单位配置新能源资源,已按规定足量配置完成的,不再参与火电联营项目竞配。 根据光伏們此前统计,2025 年,云南省先后下发了 3 批新能源指标,规模总计约 43GW ,其中光伏指标约 31GW 、风电指标约 11.83GW 。截止到目前为止,已经确定业主的指标规模则在 30GW 左右。 (《 云南30GW风、光指标业主落定,风电“资源费”飙至0.7元/瓦+ 》) 从获取的指标总规模来看,华能以近 9GW 的规模断档领先各个企业,其次是中广核、云南能投、大唐、华电、华润、国家电投、中煤 等,规模均达 1GW 以上。 具体见下: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云南省能源局 关于印发云南省2026年第一批新能源 项目开发建设方案的通知 云能源新能〔2026〕160号 各州(市)发展改革委、能源局: 为持续推动新能源高质量开发建设,有力支撑能源安全供应和绿色低碳转型,助力“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现将《云南省2026年第一批新能源项目开发建设方案》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云南省能源局 2026年6月2日 云南省2026年第一批新能源项目 开发建设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能源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紧扣省委“3815”战略发展目标,坚决落实“项目攻坚年”工作安排,统筹新能源开发和消纳,提升新能源利用率,扎实推进绿色能源强省建设,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规模 云南省2026年第一批新能源项目开发建设方案共有274个项目,装机2094.435万千瓦。其中,集中式光伏项目118个,装机1111.5万千瓦;集中式风电项目156个,装机982.935万千瓦(详见附件)。 二、工作要求 (一)规范程序加快建设。各州(市)和部门要严格执行《云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光伏发电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云政发〔2022〕16号)、《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南省能源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开发行为加快光伏发电发展的通知》(云发改能源〔2023〕264号)及《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加强光伏资源开发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云发改能源〔2023〕785号)等文件要求,规范资源配置,加强要素保障,提高审批效率,强化调度监测,推动项目加快建设、按期投产。光伏项目自本方案印发之日起1年内未开工建设的,由省级调出开发建设方案;风电项目自本方案印发之日起1年内应具备核准条件。云南电网公司要根据片区新能源项目开发情况加快输变电项目建设进度,保障新能源接网需求。 (二)深化融合(集成)发展。有序推动绿电直连、源网荷储等就近就地消纳新模式及绿电制氢(氨醇)等非电利用新业态,促进新能源与产业融合集成发展。持续巩固拓展光伏项目“板上发电、板下种植、板间养殖、固土保水”立体发展模式,健全完善联农带农机制,助力乡村振兴。支持火电与新能源联营发展,在全省范围内为火电项目单位配置新能源资源,已按规定足量配置完成的,不再参与火电联营项目竞配。科学优化调节能力规模、布局,加强调节能力建设。 (三)强化日常调度监测。各州(市)能源主管部门要建立健全项目全生命周期跟踪监测工作机制,重点掌握项目前期手续办理及项目开工、建设、投产、投资等情况,强化全过程监督检查,重要情况及时报告。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将持续加强项目管理,对项目推进缓慢的州(市)及项目业主及时进行提醒、通报、约谈;违反有关文件规定及本方案工作要求的,及时启动项目回收整改工作。 (四)扎实抓好生态环境保护及安全生产工作。严格落实国家及我省建设用地、用林等有关政策规定,严禁未批先建等情况。严格落实《防止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事故三十项重点要求》《防止电力生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2023版)》及《云南省能源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新能源项目建设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等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守住安全生产底线。 (五)持续营造良好营商环境。要严格贯彻落实全国统一大市场要求,破除地方保护和区域壁垒,持续清理新能源领域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各州(市)、县(市、区)在制定新能源项目开发方案和组织新能源项目市场化配置资源过程中,不得将产业配套等违反公平竞争的事项作为项目开发建设的前置条件。 (六)严密防范廉政风险。各州(市)要切实履行属地监管责任,督促项目业主共同防范新能源项目资源配置、项目审批、开发建设等过程中的廉政风险,健全完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严格落实工程项目建设公开公示有关制度,严禁以非正当手段干预和插手工程项目建设,依法依规推进项目开发建设。 责任编辑:杨靖羽
← 上一篇
安全为基,AI赋能丨昱能科技携7大新品及全场景光储方案闪耀SNEC
下一篇 →
宁夏:启动5.5GW保障性风、光指标竞配
← 返回资讯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