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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和实施《产品碳足迹核查机构认可方案(试行)》的通知
发布:2026-06-08 07:13:43
· 事件:2026-06-08 07:13:43
近日,经市场监管总局(国家认监委)批准,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发布实施产品碳足迹核查机构认可制度。该制度对产品碳足迹核查机构的基本资格、人员能力、核查活动规范性以及获得认可的程序作出规定。该制度实施后,将进一步规范产品碳足迹核查机构行为,提升产品碳足迹数据质量,助力健全我国产品碳足迹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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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经市场监管总局(国家认监委)批准,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发布实施产品碳足迹核查机构认可制度。该制度对产品碳足迹核查机构的基本资格、人员能力、核查活动规范性以及获得认可的程序作出规定。该制度实施后,将进一步规范产品碳足迹核查机构行为,提升产品碳足迹数据质量,助力健全我国产品碳足迹管理制度。
近年来,市场监管总局(国家认监委)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决策部署,组织CNAS稳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领域认可工作,已建立温室气体审定与核查机构认可制度,累计认可49家机构,涵盖民航、制造业、发电、钢铁、铝业、采矿等重点行业,认可结果已得到民航、生态环境等有关方面的采信。目前,相关部门在对碳排放核查机构管理中,越来越多地采信CNAS认可结果,督促碳排放核查机构为企业提供准确可靠的核查服务,持续提升碳排放数据准确性,为政府管理和企业绿色转型提供有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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